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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人民政府关于晋安区岳峰镇桂溪社区两岸“连心”系列活动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32 2025-01-16 14:50

项目概况

晋安区岳峰镇桂溪社区两岸“连心”系列活动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鼓楼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4号楼2层207室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月2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CZX2024245

项目名称:晋安区岳峰镇桂溪社区两岸“连心”系列活动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20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200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1-1“‌新春送暖,福满家园”活动;1-2“两岸一家亲,融合向未来”活动

数量:1-1一项;1-2一项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1-1活动中使用的欢迎卡、盆栽、春联、年货(年糖年饼、年糕)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等;1-2乐队、舞者邀请,活动物料准备(包括活动中使用的活动中使用的荧光棒、荧光手拍)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等,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采购人的计划安排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月17日至2025年1月21日,每天上午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4号楼2层207室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报名或邮件报名。邮件报名方式: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需购买的项目编号、所投合同包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邮箱和公司地址一并写明后传真至本公司或扫描发送至本公司邮箱(传真:0591-87848515 ,邮箱:fjczxzb@126.com)。谈判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谈判文件售后不退。未购买谈判文件的报价无效。标书费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591905045810601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月2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4号楼3层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月2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4号楼3层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谈判文件所述货物、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法人(自然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响应人。(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响应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2.响应人授权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并提供授权代表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响应人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指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响应人若提供资信证明的,须附上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4.响应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指响应人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响应人,应提供证明其免税的相应文件。

5.响应人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指响应人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人,应提供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

6.须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8.响应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书面声明。

9.响应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文件无效。信用记录的审查:由谈判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响应人信用记录。若查询结果存在响应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1)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合格有效,其复印件应是最新、清晰的,原件备查。

2)参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规定,本项目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即: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供应商未提供承诺的部分则须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供相应材料。

(二)本项目法律适用问题

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非依法进行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根据内控制度,同时参照政府采购(含相关规定)程序规范本次采购活动。谈判文件中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表述,仅出于表述参照政府采购程序过程的目的。在适用法律上不受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限制,遵从本谈判文件有关规定。谈判文件未作规定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实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桂溪路198号        

联系方式:郑婷 0591-836546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4号楼2、3层            

联系方式:林晓溪、李灵 0591-862167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晓溪、李灵

电话:0591-86216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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